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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难道,晚晴也喜欢他?(2/2)

,我花开后百花杀”,但最终还是放弃了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还是谨言慎行些为妙……

    万一被当成反诗,那小命可就危险了。

    最后,他选了一首中规中矩的诗词,写下交了上去。

    侍女一张一张地收,很快便送到内室。

    不多时,

    内室传来一阵低低的议论声。

    众人面面相觑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这时,一个穿黑袍的中年男子从内室走出来。

    他生得高大,面容威严,腰间系着一条玉带,左手还提着一个鸟笼,红毛鹦鹉也跟着观望场中众人。

    此人一出现,园中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有人认出他来,惊呼一声:

    “赵王!”

    “是赵王殿下!”

    众人纷纷起身行礼。

    萧易也跟着站起来,拱了拱手。

    “好了,今日诗会玩得舒心便好,没那么多规矩。”

    赵王李玄瑾笑着摆了摆手,示意众人不必多礼,从下人手中端着的一摞诗词当中拿起了几张,

    “本王方才在内室,看了诸位写的诗。”

    “有几句不错的。”

    众人眼睛一亮。

    李玄瑾拿起一张纸,念道:

    “秋风萧瑟天气凉,草木摇落露为霜,这句气象不错。”

    念完,他又拿起另一张:

    “金菊满园香,秋月照人归……嗯,emmmm……还算工整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李玄瑾念完几首,看向沈墨言,笑道:

    “沈公子的诗,本王也看了,不愧是江南四大才子,此诗意境深远,用词考究,当为上品。”

    沈墨言谦逊地拱了拱手,

    “王爷谬赞!”

    李玄瑾放下诗稿,目光又在园中扫了一圈,最后落在萧易身上,眉头一挑,开口问道:

    “你就是萧易?”

    萧易一愣,连忙起身拱手:

    “学生正是。”

    李玄瑾上下打量他一眼,笑道,

    “那首《将进酒》,本王听过。”

    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,好大的气魄。”

    萧易拱手:

    “王爷谬赞。”

    李玄瑾摆了摆手,笑着说:

    “本王不谬赞,好就是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交上来的那一首,本王看了。”

    “知识……今日诗会,你怎么不上去写一首?”

    老实说,萧易交上来的那首诗,就足以吊打全场了。

    纵使是那沈公子,都远不及他。

    只是,与《将进酒》和《声声慢》相比,还差点意思。

    今日既有机会,他也想看看这位寒门才子,还能做出何等诗词,是否已经是极限了。

    萧易苦笑道:

    “学生才疏学浅,不敢献丑。”

    李玄瑾眼含笑意地看着他,简言道:

    “写一首。”

    萧易一愣。

    李玄瑾笑道:

    “怎么,本王的面子不够大?”

    萧易连忙道:

    “王爷言重了。”

    行吧行吧,你面子最大了,草民上去写就是了……

    他深吸一口气,站起身,走到台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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