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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吧 > 旅唐 > 第242章 痴心。

第242章 痴心。(1/2)

    奇怪!这嚣张跋扈的公子哥怎么看上去有些眼熟呢?仔细观瞧过后王千元大感意外!这人他居然认识!这不是郑家的小少爷郑爽吗!

    有些不敢置信,才两年不见这小子怎么就像换了个人似的,在以往的印象里,郑爽谦逊守礼风度翩翩,虽然算不上什么才华横溢,但也是有几分文采的,爽子唯一的缺点就是喜好摄入酒精,醪糟酒在他眼里就是小甜水,只要是一得了闲,他准得找上好友整上他两盅。

    反差太大,王千元一时间有些怀疑没太敢认,想着此人没准可能是郑爽的亲戚?又或者保不齐这只是跟郑爽长的像而已?

    王千元这边正犹豫着呢,只听楼下那人突然开口喊了一声“元兄~!”得~!这下坐实了,这货就是郑爽没跑了,“元凶”这种近似于指控的称呼,除了郑爽没几个人会叫的出。

    既然确认了身份,那就不能再继续吃瓜置身事外了,要知道郑爽与卢景的关系十分要好,二人还同为寇老头的学生,这不管冲谁的面子,王千元他也不能坐视不理不是?

    冤家宜解不宜结,没有什么事儿,是不能一起坐下来好好谈的,招呼伙计将郑爽与黄老板一同请上了二楼,两人进屋就座,二女再一次的施礼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郑爽脸色微红,身上略有一点淡淡的酒气,很明显是喝了不少的酒,不过还好看样子郑爽的神志还算清醒,进行有效的沟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。

    “郑老弟、两年不见你这脾气渐长啊?刚才我可是亲耳听见了,干什么玩意啊就要砸了人家的店,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?你这张狂的样子要是让寇师知道了,非不得把你打到下不来床啊。”

    王千元与郑爽的私交算不上有多深,当初二人相识还是通过卢景的关系,关系不深也就不好把话说的太重,可王千元万万没想到,就是这么几句轻飘飘的话,弄的郑爽委屈至极,忍不住的惨嚎道:“呜呜呜~小弟让人骗的好惨啊,兄长要替小弟主持公道啊!”

    ??????这什么情况!事情反转的有些快,王千元一时间有点蒙圈,给郑爽添了盏茶,示意郑爽不要急,将事情从头慢慢讲来。

    两盏茶三壶酒,用时大约二十分钟,郑大情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,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

    李亚仙原名李娃儿,芳龄一十七岁,长相据说与其名字一样十分漂亮,好比下了凡尘的仙女一样,除了长相漂亮以外,李亚仙还通诗词晓音律,可以说是能歌善舞样样精通,那可是春江阁的头牌。

    如此才艺双绝的女子自然仰慕者众多,没错我们的小郑同学就是众多舔狗大军的一员。

    在一个错误的场合爱上了一个错误的女人,一个是为了情一个是为了钱,两者从出发点就是错的,那结果怎么可能幸福美满?

    故事就发生在几个月前,平康坊内举办了一场花魁争霸赛,李亚仙以春江阁头牌的身份,轻松的杀进了十二强,算是成功入围挺进了决赛。

    决赛与海选不同,海选的评分标准是长相与身段好看就行,而决赛却是另外的一套评分标准。

    美与丑很好分辨,但美与美却不太好评判,要知道平康坊里从不缺美人,环肥燕瘦啥样的都有,你说你喜欢高冷冰山,可有的人就是喜欢小鸟依人,你说他长相貌美,我却看她招人烦。

    那么问题来了,这场“群芳会”比赛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?嘿嘿嘿~不怕明着告诉你,其实比的就是诸位恩客兜里的钱!

    决赛圈里的规则是每位参赛选手搭一架花车,谁搭的花车“漂亮”谁就是这届的冠军。

    一盏花灯五百两,一支鲜花三贯钱,锦缎彩绸不作价,花车载满需万贯。

    这么个比法,比的就是谁的恩客多,比的就是谁肯一掷千金,至于该如何让恩客们乖乖掏钱,那完全凭借的是个人手段。

    为了能选上花魁,十八位美人可谓是手段奇出,为讨得金主们高兴是争相斗艳。

    要说耍些小手段嘛这也很正常,所有人都是这样做的,毕竟你不给金主们尝点甜头,谁会肯为你大把大把的洒钱?

    话虽如此,可凡事都是有他的底线,李亚仙千不该万不该,她不该用感情来骗人,好家伙的这给郑小少爷骗的,不光是人财两失,他还挨了好几顿家法,要不是他老娘在身前护着,他的狗腿都差点被他爹给打断。

    事情的经过不太复杂,就是李亚仙利用郑爽的痴情骗他出钱,说什么鸨母许了诺,只要是能当上花魁就放她从良,恳求公子能出手相助,此后愿以身报恩,与郑郎长相厮守,此生定会不离不弃什么的云云。

    要说郑爽也是年轻没啥阅历,三两句话就让人忽悠的找不着北了,不仅答应了会全力出手相助,这二货还在安邑坊给人家买了座宅院。

    结果不出意外,郑爽瞒着家里花了好大的一笔钱,让李亚仙成功的当上了花魁,而李亚仙反手就是一招翻脸不认人,说是多谢郑公子厚爱,钱可以以后慢慢还,结婚的事干脆免谈,甚至到了后来就连见上一面都不肯。

    越想越委屈越想越伤心,郑爽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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