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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章 招揽(1)(1/2)

    腔调古怪,重音全落在第一个音节。

    宋明远没接话,指了指方向盘:“会开车吗?”

    英国人愣了一秒,随即连连点头:“我会!我会!先生,我开过车……”

    宋明远推门下车,拉开后座车门坐进去,只丢下一句:

    “开车,去百乐门。车没挂牌,路上躲着巡捕。”

    英国人怔怔看着空出来的驾驶座。

    他叫詹姆斯·兰开斯特,四十三岁,三个月前被洋行裁员。他付不起法租界的房租,把行李从亭子间搬到了桥洞,又三天前从桥洞被赶出来。他吃过两顿救济餐,卖掉了手表、钢笔、结婚戒指——那枚戒指是银的,只换了一块二法币,银楼老板说熔了做别的首饰,不按成色收。

    他以为自己是这个城市最不值钱的垃圾。

    可现在,有人让他开一辆福特V8。

    詹姆斯把皮箱小心翼翼放在后面,坐进驾驶位。他的手指抚过方向盘的真皮包覆,抚过仪表盘的木质镶嵌,甚至闻到新车的皮革味和汽油味。这是他从伦敦贫民区就开始向往的味道,是体面、财富、尊严的味道。

    他发动汽车。

    “BoSS,我的开车技术很好,很好。”他说,声音发紧。

    宋明远在后座望着窗外流动的雨夜,淡淡道:

    “赶紧开车,去百乐门。”

    福特V8滑入夜色。

    雨水被车轮碾碎又聚合,尾灯在积水里拖曳出两条断续的红线。

    宋明远望着前座那颗湿漉漉的金色后脑勺,开口:

    “你叫什么?”

    “詹姆斯。詹姆斯·兰开斯特,英国人。”

    “詹姆斯,”宋明远停顿两秒,“从现在开始,我让你干什么,你就干什么。能做到,留下;不能做到,百乐门下车,走人。”

    詹姆斯握方向盘的手微微一抖。

    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刮擦,发出单调的吱嘎声。他没有回头,从后视镜里看见后座那人的轮廓——隐在阴影里,只有眼睛被路灯偶尔照亮,像两枚淬过火的冷钢。

    心脏突突跳,像有一只困兽在胸腔里撞击牢笼。

    这人是谁?中国人,有钱,英语流利到没有口音,没挂牌的车,雨夜找上自己这个流浪汉……

    他应该害怕。他应该到百乐门就下车,重新回到雨檐下,回到那个每晚被巡捕驱赶的世界。至少那里没有未知,没有危险,没有需要赌命的抉择。

    可是。

    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湿透的裤脚,看到皮鞋侧面豁开一道口子,里面塞着硬纸板。他把脚悄悄往后缩,试图藏进座椅下的阴影里。

    “BoSS。”詹姆斯听见自己的声音,干涩,但稳住了,“我一定按你的命令做事。任何事。”

    后座沉默很久。

    久到詹姆斯以为那人睡着了,久到百乐门的霓虹招牌已经在前方雨幕中若隐若现。

    “从现在开始,”后座传来声音,“叫我贾先生。”

    “贾先生!”

    詹姆斯重复,把这称呼含在舌尖滚了一圈,像含住一枚滚烫的铁钉。

    百乐门舞厅正值夜场高峰。

    霓虹灯把半条愚园路染成流动的彩河,各色轿车在门童指挥下排队停泊,穿旗袍的女人挽着西装男人下车,高跟鞋踩过红地毯,笑语被雨声浸得湿软。

    宋明远让詹姆斯沿舞厅外围缓行,视线扫过每一处能避雨的角落。

    系统敌我识别呈扇形展开,半径一百米内,绿标、白标、红标如萤火散布。

    他找到了第二个目标。

    西北角,消防楼梯背面,那里蜷着一团橙黄色的光。

    “那里。”宋明远抬手一指,“靠边,停在那堆垃圾箱旁边。”

    詹姆斯依言停车。顺着宋明远的目光看去,才发现垃圾箱阴影里蜷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那人抱着一个黑色长匣,整个人缩成尽可能小的球状,头埋在两膝之间。雨水顺着头顶流下,在下巴汇成细流,他却不躲不避,只是把长匣护得更紧。那长匣的漆面已经斑驳,但形状规整,边角包铜——是琴盒。

    大提琴?低音提琴?

    “去,”宋明远对詹姆斯说,“把人带到车上。”

    詹姆斯推开车门,雨声立刻淹没了所有声响。他小跑着穿过积水,皮鞋踩出急促的水花。

    走近了才看清,那是个法国人。

    年纪和自己相仿,四十出头,瘦削得厉害,高挺的鼻梁像刀片。

    琴盒被他护在身后,用整个背脊挡住飘雨。

    詹姆斯蹲下身,说:“先生,有位先生想见你。”

    法国人缓缓抬起头。

    他的眼睛是深褐色的,像浸透雨水的旧木板,没有光泽。他看着詹姆斯,又越过詹姆斯肩膀看向那辆黑色轿车。雨帘模糊了视线,他看不清车里的情形,只看到后座车窗降下一道缝隙,缝隙里有一只眼睛。

    那只眼睛在看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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