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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吧 > 掏空家底,资本家大小姐嫁军少 > 第111章 保命神器

第111章 保命神器(1/2)

    路上,王志强夸道:

    “上一次在沙漠,我以为嫂子能脱困只是运气好,没想到嫂子功夫真的厉害,要不然,我们赶回来,也不一定来得及救下你们!”

    “我功夫一般啦,只是出其不意,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他们觉得我是一介弱质女流,轻视我,我才有机会下手。

    如果正常对敌,他们身强力壮,我也不一定打得过他们。”

    沈知棠谦虚道。

    “棠棠平时上班后,还会逮着我练习拳脚功夫,没想到,这么快就派上用场。”

    伍远征感慨。

    “棠棠,以前上学时,我以为你最擅长的就是读书、弹琴、画画,没想到你连拳脚功夫都会,连着两次,都是你救了我,要不是你,我就惨了。”

    茹云也是一阵后怕。

    “现在社会上不太平,茹云,要不以后我也教你一些防身术,可以自保。”

    王志强受到启发,问茹云。

    “行,我先和棠棠学几招,她应该最有心得。后面你有空再教我。”

    茹云觉得自己战斗力很弱,一口应允。

    回到招待所,茹云果然找沈知棠探讨女子防身术,沈知棠教了她三招:

    插眼、击鼻、踢裆。

    茹云尝试着练习起来。

    “茹云,其实这三招,还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一招,也是保命绝招,我一定要教会你!”

    沈知棠一本正经地卖起了关子。

    “什么保命绝招?快说!”

    茹云已经迫不及待要知道答案了。

    “保命绝招就是:‘当当当当’,打不过就跑!”

    沈知棠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茹云开始听了一脸懵,回味过来,也忍不住笑起来,二人都笑倒在床上。

    “不对,棠棠,跑是跑,但是我跑不过坏人,你知道的,我以前在学校期末考体育,一百米只能跑18秒多。

    咱们学校的男同学,一百米跑14秒以内的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真要遇到歹人,我发足狂奔也跑不过他们。”

    “也是,这是男女之间体能上的显著区别。”沈知棠思忖后,突然一拍脑袋,说,“茹云,我送你一件保命神器吧!”

    “什么?你还有保命神器?”

    茹云好奇。

    “喏,这是电击棍,只要贴紧对方皮肤,一按这个开头,对方就会被电击倒。

    别看这玩意小,它能击倒一头猪呢!”

    沈知棠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电击棍,打开开关,电火花闪烁,发出“啪啪”声。

    这是她在沪上囤货时,无意中发现一家电器店有这玩意,开始店主不肯卖,说是自己防身用的,无意中放在柜台上,没想到被沈知棠识货认出来。

    最终,沈知棠用钞能力说服了店主,她花了大价钱,用一百元一个,买了三个。

    之前在沙漠里没用,是因为电击棍一次只能击倒一人,面对亡命之徒,还是掏枪稳妥。

    “棠棠,这可是防身的好东西,你真是个百宝箱,什么都有,果然,你的家境决定了你的眼界。”

    茹云以为棠棠出身豪阔之家,她有这些配备才正常。

    就连沈知棠在沙漠开枪那一幕,茹云也是下意识这么认为的。

    为了避免麻烦,她事后做笔录都没讲述这一幕,只说沈知棠开枪时,她已经吓晕了,没有亲眼看到那些画面。

    等她醒来,张副场长和刘科长都被击毙了。

    反正现场只有她和棠棠在,还有就是那两个死人,随便她怎么说都行。

    事后,组织上也没有再来盘问她,茹云觉得,是伍远征和王志强在其中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 她知晓厉害,事后就此闭嘴,从不再提开枪之事。

    这下,看到沈知棠拿出电棍,她亦是觉得,豪阔之家,果然底蕴深厚,不是她这种普通市井出身的人家能比的。

    “茹云,送你了!以后你要是出门,就把它放在挎包里,遇事就是保命神器。”

    沈知棠大方地将电棍塞到她手里,并教她用法,免得她误伤了自己。

    茹云虽然只学了三招防身术,但收获颇多。

    待她回自己屋休息时,沈知棠迫不及待进了空间。

    她发现,空间里种下的药已经成熟,被空间自动采摘,放在储物柜里。

    她每样取出一种,闻了下,感觉药味浓郁,应该具有上佳药性。

    只可惜,现在这些药她也派不上用场。

    不过,她想起如今军队同样是缺医少药,便心生一计,打算明天抽空到邮局,将这些草药邮寄到基地军区中医院,无偿捐赠。

    有了这个想法后,沈知棠打算,今后在空间,就多种些伤药,战士们经常会受伤,要是有了灵泉空间种出来的伤草,治疗效果肯定加倍。

    她以后就把草药种植扩大到两分地,青菜只要种一分地就足够她日常吃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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