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09:那骗世的棋局2(1/2)
伏地魔宛如胜利者在宣言。“你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多久吗?”他的声音轻柔而沙哑,“从我在阿兹卡班看到你的那一刻起,我就在等。等一个机会,等一个能够亲手解决你的机会。”格林德沃看着他...第四天黎明,沙暴来了。风不是从一个方向吹来,而是从四面八方同时卷起,裹挟着金红色的细沙,如同无数把烧红的刀子刮过皮肤。伏地魔跪倒在沙丘顶端,双手撑地,指甲缝里嵌满血痂与沙粒——那双手早已不再是巫师的手,而是一双布满裂口、指节粗大、带着孤儿院时代烙印的凡人之手。他喘息着,喉咙里泛起铁锈味,每一次吸气都像吞下滚烫的玻璃渣。他抬头。沙暴之中,金字塔消失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排歪斜的木屋,低矮,腐朽,屋顶塌陷了一角,烟囱里没有烟,窗框上糊着发黄的油纸。木屋外挂着几件灰扑扑的童装,在狂风中猎猎作响。其中一件蓝布背带裤,左膝盖处用黑线密密缝过一道补丁——针脚歪斜,线头翘起,像是个笨拙孩子自己缝的。伏地魔猛地攥紧拳头。这不是幻觉。是记忆。是他七岁那年,被送进伍氏孤儿院的第一周。那天下雨,他偷溜出去,在后巷捡到一只断腿的麻雀。他把它揣进怀里,用体温捂了整夜。第二天清晨,麻雀睁开了眼,扑棱着飞走了。他追出去,一直追到孤儿院后墙外的那片荒地——那里,就立着这样一排木屋。后来他才知道,那是战时流民临时搭起的棚户区,三年后就被推平,建成了新的市政厅停车场。可此刻,它就在眼前。风势骤缓。沙尘如幕垂落。木屋前的泥地上,缓缓浮现出一行字,不是用粉笔,也不是用魔法,而是由成千上万只黑色蚂蚁组成。它们排列整齐,腹部泛着幽微的靛青光泽,字迹随着呼吸般微微起伏:【你记得那只麻雀的名字吗?】伏地魔没动。三只猩红的眼眸早已不见,可他体内某种更古老的东西正在苏醒——那不是深空赐予的力量,而是被遗忘多年、被刻意剜除的、属于“汤姆·里德尔”的神经末梢。它们在灼热中抽搐,在干渴中刺痛,在蚂蚁组成的字迹前,无声地尖叫。他当然记得。那只麻雀左翅有道浅褐色的羽毛斑,像一滴凝固的茶渍。他给它起名叫“苔丝”——不是因为某个女巫,而是因为他曾在孤儿院图书室翻烂的《苔丝姑娘》封皮上,看到过这个词。他当时并不懂故事,只觉得这名字柔软,不带刺,不像“伏地魔”,也不像“里德尔”。他张了张嘴,声音嘶哑得如同砂纸摩擦:“苔丝。”话音刚落,所有蚂蚁突然散开,如墨滴入水,迅速游走、重组——新字浮现:【它飞走时,你哭了。为什么?】伏地魔闭上了眼。不是因为悲伤。是因为第一次确信,自己真的能留住什么。不是靠恐惧,不是靠咒语,不是靠撕碎别人来证明存在——只是捧着一团温热的、脆弱的生命,看它重新长出力气,振翅,升空,消失在云层之下。那一刻,他感觉自己不是容器,而是源头。可后来他烧掉了那本《苔丝姑娘》,连灰都没留。他睁开眼,沙地上已无字迹。只有风,卷着细沙,轻轻拍打他的小腿。他继续向前走。第五天正午,他看见了水。不是海市蜃楼。是一口井,青砖垒砌,井沿被绳索磨出深深凹痕,井口盖着一块松动的石板。他蹲下去,掀开石板——井水清澈见底,倒映出一张少年的脸:黑发,苍白,瘦削,眉骨高耸,眼神却沉静得不像这个年纪该有的。那是十三岁的汤姆·里德尔,刚收到霍格沃茨录取信的那天。他穿着借来的西装,袖子太长,遮住了手指,但领结打得一丝不苟。伏地魔伸出手,指尖触到水面。倒影没有晃动。少年抬起头,直视着他:“你杀了我。”伏地魔的手指顿住。“不是现在。”少年的声音很轻,却压过了风声,“是你十六岁那年。在博金-博克当学徒时,你用蛇佬腔吓疯了那个老店员。你站在镜子前练习冷笑,练习如何让瞳孔收缩成一条线。你对着镜中的自己说:‘从今天起,汤姆·里德尔死了。’”井水忽然泛起涟漪。少年的身影开始剥落——皮肤如石膏般簌簌脱落,露出下方蠕动的黑色虫群;眼窝塌陷,钻出三条细长的、覆着绒毛的触须;嘴角向耳根撕裂,露出两排锯齿状的利齿。“你埋葬他的时候,没给他立碑。”虫群组成的少年咧嘴笑了,“只在他棺材里,放了一面小镜子。”伏地魔猛地抽回手。石板轰然坠入井中,激起巨大水花。水声未歇,整口井突然塌陷——不是向下,而是向内坍缩,变成一个旋转的、漆黑的漩涡。漩涡中心,浮现出一枚银色怀表。表盖开着,指针静止在三点十七分。表盘上没有数字,只有一圈细密刻痕,每一道刻痕旁,都蚀刻着一个名字:阿布拉克萨斯·马尔福卢修斯·马尔福德拉科·马尔福……贝拉特里克斯·莱斯特兰奇罗道夫斯·莱斯特兰奇拉巴斯坦·莱斯特兰奇……小矮星彼得……纳吉尼最后一个名字,正在缓慢浮现——墨迹未干,字形扭曲,像是用指甲硬生生划出来的:【汤姆·里德尔】伏地魔盯着那名字,喉结滚动了一下。不是愤怒,不是羞耻,而是一种迟来了五十年的、冰冷的确认。原来他早就把自己,列入了祭品名单。第六天傍晚,他抵达金字塔脚下。没有门,没有阶梯,只有一面光滑如镜的黑色石壁。石壁中央,浮现出一面真正的镜子——与遗迹入口那面一模一样。镜中没有倒影,只有一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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