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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0章 三日之约(1/2)

    永生是人类永远绕不开的一个话题。

    不知道多少人都在研究让人类永生。

    但是,到地球文明毁灭之前,还没有人能成功。

    从墨晴的情况可以判断,普通人所能承受的精神压力是有极限的。

    她早就突破了这个极限。

    这就好比让两个人同时拥有长生不老之身。

    第一个人是一名亿万富翁,每天除了花钱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。

    第二个人是一位普通打工人,每天九九六高强度工作,并且告诉他,你可以永远的活着,但你每天依旧要过着九九六的生活,长生不老不能给你带来任何优越性。

    然而这两个人的精神状态,最终会滑向同一个终点,绝对的虚无。

    亿万富翁可以享受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物质,美食,美女,美酒。但是用不了多长时间,这些东西就会被玩腻,阈值就会被提高,他会继续追求更刺激的东西,直到有一天……

    任何娱乐都无法带给他任何快乐。

    那一瞬间他的灵魂会变得无比空洞。

    打工人就不用说了,每天九九六高强度工作,别说两千年,你让他干两年,他就会陷入一种虚无状态。

    人生是没有意义的,生命是没有意义的,长生不死也是没有意义的。

    连意义本身都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墨晴要面临的难题更加复杂。

    亲人都没了,朋友都死了。

    自己的精神也出了问题。

    就连和那些亲人美好的记忆,也在一点一点的消失。

    因为人类大脑的容量是有限制的。

    不可能无限的储存数据,遗忘这个机制对于人脑来说其实是一种保护。

    会忘记一些无足轻重的东西,就相当于清空电脑里的垃圾文件。

    突然,墨晴捂着自己的头,痛苦的跪在地上,鲜血从她的鼻孔流出。

    “疼!疼!陈歌,帮帮我,我知道你能杀了我。帮帮我。”

    可是话还没有说完,墨晴已经昏死过去了。

    陈歌实在没办法了,只能暂停营业,将墨晴带回房间好好休养。

    以自己的能力到底能不能杀了墨晴?

    虚无本源有话要说。

    墨晴的不死之身的确很厉害,但是本源之力的优先级大于一切。

    就连冥主本身都是“死亡本源”。

    墨晴再次醒过来的时候,是在小月的床上,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。

    小月看见她醒过来了,打开门,将半个脑袋凑进来。

    “你醒了没事了吧?你之前的衣服上全都是血,我帮你换了。”

    小月发现一个事情,自从认识陈歌之后,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见到。

    之前在轻轨列车上遇到的那个怪物已经很离谱了,可以回溯时空。

    结果现在来了一个更厉害的,竟然可以长生不老,永远不死。

    小月很好奇,如果继续关注陈歌一段时间,不知道他还能遇到什么样的怪物。

    墨晴十分随意的将衣服换回来。

    小月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尴尬,虽然双方性别相同,但是当着我的面直接换衣服,多少有一点点大胆。

    但是转念一想,墨晴已经活了两千多年了,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有见过?换衣服而已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

    看见墨晴换完衣服,小月一脸神秘兮兮的走过来:“这两千年里你是不是遇到过很多有意思的事情?要不要跟我说说?我感觉你这个人就是太孤独了,要是能有个人跟你一起分享,就不会过得这么痛苦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长生不老啊,每个人都想得到的能力。”

    小月激动的双手抱胸。

    如果自己获得了长生不老的力量,一定要去遍这个世界每一个角落,将之前没玩过的东西都玩个遍,没吃过的美食也都吃个遍。

    反正对于一个长生者来说,时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。

    墨晴只是用那种疲惫的眼神看着小月。

    如果事情只有你想的这么简单就好了。

    当你把能做的事情全都做一遍以后,你该干什么?

    等到了那个时候,巨大的空虚就会将你笼罩。

    “陈歌呢?他不肯杀了我吗?”

    “陈歌,这个姐姐醒了。”小月冲着陈歌大叫。

    陈歌正在厨房里给自己下面吃。

    看见墨晴醒了,顺便也给她下了一碗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之后,陈歌来到墨晴面前。

    “实话跟你说了吧,我的确有杀人的能力。但是……你确定自己找死?真的不想再多活一刻了?”陈歌反复确认。

    帮别人自杀到底算做好事还是做坏事,这一直有争论。

    “你想说什么快点,我头疼的厉害。”墨晴苦涩的看着陈歌。

    “这样吧,咱们约定三天,三天之后你来找我,如果你那个时候还想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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