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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吧 > 耕耘贞观 > 第二百九十四章 偶遇

第二百九十四章 偶遇(2/3)

便让隐藏在暗中的侍卫走出两人,交待好了事情,便让他们在这里等人。

    说实话,对平时地广人稀,生活节奏缓慢的唐朝来说,像是这般人挤人的走在街上,却也是一年难得见到一次的乐趣。

    所以每份元宵佳节,上至王公贵族,下至贩夫走卒,是他们除了死亡以外,最为平等的时候,因为街头可以“无问贵贱,男女混杂,缁素不分”,可以说是少数让所有人都能抛开不如意与烦恼,享受节日狂欢的自由。

    而李泰跟这小女孩才在这街上走不远的距离,便见到有些坊市门口有孩子把竹子丢进烧的红火的火堆里,随着它的燃烧发出出现了“噼里啪啦”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看起来是可以尝试研究研究烟花,毕竟没有烟花的节日,到底是少了几分气氛!” …

    李泰摸了摸下巴,看着如今的元宵佳节,发出了几分感叹。

    没办法啊,说实话,像是李泰这般的漫步元宵的机会实际上也并不多。

    还小的时候自己基本上没有独立出来的机会,而等到自己开府了,自己又几乎在干活中度过。

    现在细细算来,今年已是贞观十年,实际上贞观之治最政通人和的几年也许便是如今了。

    继续发展下去,倒也未必是李世民变湖涂了,顶多只是有几分惰怠了。

    现在百姓切实感受到乱世终结,享受到平安,甚至连最具有威胁的吐谷浑都被大唐给解决掉了,这让百姓们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,所以自然看得出这节日气氛很是热烈。

    李泰带着小女孩一路走,不知不觉却是来到了富安门,突然间,徐小娘子拉了拉自己的衣袖,可怜兮兮道,“贵人,能不能小坐一会儿,我们走了好远好远的路了!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!”李泰倒见到了一家孔雀投资的店铺,上面有孔雀标志,便是顺路过来。

    这店铺门口有个巨大的灯论,少说也有两三层楼高,在这灯轮上,悬挂着五颜六色的丝绸锦缎,用黄金白银作为灯饰,更悬挂着一张张灯笼,看起来相当美轮美奂。

    “好漂亮!”徐小娘子看着这个灯笼,忍不住发出感叹之声。

    “那就这家了,去看看!”李泰随意便决定了去处,许小娘子连连点头。

    李泰与徐小娘子走近,却见到这店的小二迎了上来,对李泰道,“郎君可是要为小娘子取花灯?”

    “取?”李泰咀嚼着这个字,从容笑了笑,说道,“怎么个取法?”

    “若郎君有财,一吊钱一盏花灯,本店绝无二话,若郎君有才,只需要写下一句诗句,得入我掌柜之眼,那便能获得这花灯。

    若郎君能被评为诗句第一,以后来我旅店用餐用宿,尽皆免费。”小二回答道。

    李泰倒是转过头看着徐小娘子道,“可有喜欢的花灯?”

    徐小娘子的脸上带着几分的犹豫,最后还是脸红彤彤的把手举了起来,指了指一个青鸟样式的灯笼,怯怯道,“我想要那个!”

    “好!”李泰倒是笑了笑说道,“小二,准备笔墨!”

    “好嘞!”这时候的小二,倒是马上伸出手来,对着李泰说说道,“郎君请这边来!”

    很快的,李泰被店小二引到了一侧,这里已经准备好了文房四宝,李泰正准备去研磨,不过这时候徐小娘子倒已经抢过墨砚,道,“贵人,我来研磨!”

    李泰笑了笑,倒也没有拒绝,便任由这徐小娘子研磨,不得不说,她的手法还是很标准的,很是显然平时的她怕是少不了功课。

    而李泰沾了沾墨水,便写到:“银花映火树,独行无归处。昂首上高楼,望尽天涯路。”

    虽然李泰的字无神,但这么多年练字练下来了,至少算得上相当工整, …

    至少外行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李泰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字,忍不住的称赞“好字,好字!”

    不过,李泰每写完一句,便旁边有人应和的高声朗诵,一直把整首诗读完,尤其在读到了最后一句时,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一股昂扬向上的浑厚情绪喷涌而出。

    “好诗,好诗!”周围的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在这一首诗中找到几分共情。

    而李泰这一首诗自然是取自晏殊的蝶恋花。

    但自己整首词背不过来,就算是会背,在唐朝来写也并不合适,所以取最着名的一句精华,然后将其装点起来。

    当然多少有几分割裂感,但至少李泰能够堂堂正正的说,这首诗是自己写出来的,顶多就是自己抄了最重要的那一句话而已,读书人的事,能算抄吗,顶多算是借鉴!

    而很多唐诗本来就如此,一整首诗词,最终也不过只是记住了一句话而已。

    当然,未来晏殊继续写他的蝶恋花,虽然多少会有影响,但不至于名词消失啊!

    此刻,看着李泰挥毫写好这诗词,徐小娘子看得两眼放光,甚至呼吸都有几分急促了。

    “小二,这首诗是否入得了,你掌柜的眼!”李泰从容的道,“把那青鸟灯笼拿来!”

    说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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